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骆女士怎么也没想到,她倾心照顾十余年的婆婆立下遗嘱,却没提到她的名字。实在想不通,她到社区律师面前倒苦水,询问这种遗嘱是否有效?昨日,记者随市司法局负责人暗访社区律师在岗情况,遇上律师在处理这起婆媳纠纷。
今年40岁的骆女士,家住江汉区常青街扬子社区,昨日一早,她来到社区办公室,看见湖北鼎君律师事务所王士永律师正在“坐诊”,就气冲冲地说:“你评评,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效?”骆女士说,自己尽心照顾婆婆十几年,立遗嘱时,婆婆把家里所有人都安排了,就没点自己的名。
原来,婆婆有一儿两女,十几年前,婆婆跟着大儿子夫妻住。为搞好婆媳关系,骆女士没少费心尽力。天冷了,给老人添衣加被;热了,熬绿豆稀饭。婆婆有个头痛脑热,骆女士放下自己的事,全心照顾,碰到丈夫不在家,她更是忙里忙外。
今年初,已70多岁的婆婆到公证处立下遗嘱,然后向家人公布。遗嘱称:留给大儿子、大女儿、小女儿各一份,包括骆女士的儿子婆婆的孙子也有一份,可从头到尾,都没提及骆女士。
“原来婆婆没把自己当家人啊!”想到这里,骆女士感觉非常委屈。渐渐的,她与婆婆产生隔阂。听说社区每周四有律师“坐诊”,她就跑来咨询。
“这个遗嘱经过公证有效。”王士永解释,如果要更改遗嘱的有关内容,还得请婆婆重新再立。王律师进一步从情、理、法给骆女士支招。得知王律师可以想办法帮她调解,骆女士满意地离开。
王律师介绍,骆女士其实要的不是遗产,而是一个名分,婆婆立遗嘱没顾及媳妇的感受,这件小事极可能引发家庭矛盾。
据悉,从今年3月起,我市由政府出资1400余万元为社区居民购买法律服务,全市千余个社区配齐社区律师,市民在社区内就可享受法律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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